各县(市、区)残联,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城西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三个扬州”建设,提高贫困家庭中老年听障患者的生活质量,促进语言沟通交往,达到回归主流社会的目的。近期市残联通过省残联组织了一批中老年盒式助听器。为做好项目的筛查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户常住户口; 2.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00%以内); 3.年龄在50岁以上,听力损失在30分贝以上; 4.无传导性耳聋、耳痛、耳鸣、眩晕或头痛、外耳道耵聍栓塞或耳道闭锁等。 二、申报程序 1.由患者本人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填报《扬州市贫困家庭听力残障患者助听器验配申请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报告,经当地残联初审报市残联审批。 2.市残联根据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从中确定救助对象,并在市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助听器服务机构对救助对象实施耳模制作和助听器验配。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救助对象的登记、申报、审核工作。 2.为使救助对象早日受益,各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救助对象,要督促其填报助听器验配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处。 附件:扬州市贫困家庭中老年听障患者助听器验配申请表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扬州市贫困家庭中老年听障患者助听器验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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