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贫困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筛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2-04-01

各县(市、区)残联,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城西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

根据2012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安排,我市将有重点地实施贫困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为使广大重度听障儿童得到及时、公平的救助,根据国家和省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国家项目(七彩梦行动计划)

1.由中央财政提供人工耳蜗采购资金,免费为受助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

2.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2000元标准给予手术补助,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

3.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4000元标准对术后1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康复训练补助项目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等。

(二)省专项补助项目(省“畅听行动”)

1.由省财政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台。

2.由省财政按每人12000元标准给予手术补助。

二、项目申报条例

(一)筛选一般条件

1.本户常住户口

2.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标准200%以内)

3.年龄:小年龄优选。国家贫困聋儿项目,1-6周岁;省“畅听行动”项目,14周岁以下。

4.听力损失为重度聋哑,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听觉发育正常、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5.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6.家庭有能力承担术前评估、检查和术后检查、调机、长期的康复训练及耳蜗设备长期维护等费用。

7.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需要出具学龄前在康复机构训练证明和现就读学校证明及成绩报告书(适用于省“畅听行动”项目)。

(二)筛查内容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畅听行动”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筛查内容及标准由筛查机构按要求筛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遵照“公开、分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救助对象的登记、申报、审核,督促救助对象到指定筛查机构进行初筛。

2.为使项目尽快启动,使救助对象早日受益,各地对符合筛选条件的,要协助家长填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申请表(省残联网络下载),于3月底前报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年度项目申报。

3.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依据救助对象筛选条件和筛查程序对上报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按年度任务数报省耳蜗项目办。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二年三月十二日